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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瑞士劳动法约束着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瑞士劳动法的条款明显少于欧盟国家,并且分布在各种法案中,主要是《瑞士债权法》(个人雇佣合同、集体雇佣合同、标准雇佣合同)、《劳动法》(基本健康保障、工作时数和休息时间、年轻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和《意外保险法》(职业健康和安全)。

劳动力市场自由化,2009年
企业精神1=严重受损,10=未受任何损害

资料来源: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2009年国际竞争力年报

在强制性方面,法律条款的重要性高于任何集体劳动协议或雇佣合同。在此情况下,集体雇佣合同和个人雇佣合同均不可包含自相矛盾的条款,尤其不允许存在不利于雇员的条款。但是,如果劳动法的条款是非强制性的,那么相关事宜须经当事双方约定。此外,集体劳资协议可能与一些法律规定相背离,但个人雇佣协议不能出现背离的情况。

工资水平可以由雇主与雇员间进行个别约定,也可以通过集体劳资协议商定。在这一方面,立法也避免严格监管,以实现自由化做法,已经有意为劳动阶级与管理阶级间的直接谈判预留了足够的空间。
 
上一次更新于: 0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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