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
所有应税商品或服务供应的标准税率为7 . 6 %(2 0 1 1年1月1 日起为8 % )。住宿适用较低的税率即3 . 6 %(2 0 1 1年1月1日起为 3.8%)。某些满足基本需求的商品和服务,如供水、食品和非酒 精类饮料、牛、家禽、鱼、谷物和粮食、书籍和报纸、非商业电
台和电视台服务等,也适用较低的税率,为2.4%(2011年1月1 日起为2.5%)。
对于销售收入不超过五百万瑞士法郎并且每年应交税金不超 过十万瑞士法郎的小型企业,联邦税务局还提供一种更为简化的 增值税核算方法。如果这些小型企业放弃核算进项税的标准程 序,则它们可以决定根据低于标准税率7 . 6 %的估计税率核算增 值税,而进项税原本将从销售收入增值税中扣除(进项税扣除)。 这种简化的征税方式必须保持至少一年,增值税报税表仅需每年 申报两次,而正常情况是每个季度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