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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合作夥伴

出口

除了出口商品免缴增值税之外,某些向国外客户提供的服务 同样可以免缴增值税(并且可以享受进项税扣除)。然而,瑞 士《增值税法》列举了一些服务,这些服务或应在服务提供商居 住地缴纳增值税,或须受清单中规定的特殊条文的规限(如与不 动产有关的服务;酒店和饭店服务;与文化体育和艺术有关的服 务;客运等)。不包括在所列举的服务范围但向国外提供的服务 无需缴纳瑞士增值税(全能性条款—“服务地原则”适用。)

然而,这种服务的免税(或不征税)权利必须由发票、协议 等支持性文件证明。非常重要的是,在任何情况下这些文件应按 照瑞士《增值税法》的要求签发。以上同样适用于出口货物,享 受免税需提供海关出口证明书。

 
上一次更新于: 07.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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