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
法律对完全免缴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和无抵扣免缴增值税的销 售收入进行了区分。在两种情况下均未征收增值税,但就进项税 扣除作出了区别。
在无抵扣免缴增值税的情况下,不允许从产生免缴增值税的 销售收入所缴纳的税额中扣除任何进项税。无抵扣免缴增值税的 活动包括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大多数的银行 业务和保险活动、租售房地产以及赌博和彩票收入领域供应商品 或服务。然而,对于这些类别中的大多数,纳税人还可选择自愿 缴税,但银行业务和保险收入的情况除外。
与无抵扣免缴增值税的活动相反,完全免缴增值税的活动对产 生相关销售收入而缴纳的所有税款可扣除进项税(真正豁免)。 完全免税活动的一个例子是出口商品(另参见出口部分)。
国外业务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些类型的销售收入一般 是国际业务模式的结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一家瑞士贸易公司从 国外制造公司购买产品并销售给第三方国家的客户,直接将产品 从国外发给这些客户。涉及在国外供应商品或服务的活动使纳税 人可以享受进项税扣除,但前提是销售收入不符合无抵扣免缴增 值税收入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