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进行增值税登记的企业有责任对其所有应税商品和服务业 务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相关业务所购买的应税商品和服务也 会产生增值税(进项税)。在大多数情况下,进项税可以从应缴 纳的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一般不会对企业构成额外负担。增值 税仅对终端客户或从事无进项税扣除交易的企业(如产生“无抵 扣免缴增值税”销售收入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构成一项真正意义 上的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