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服务

合作夥伴

夜间工作、周日和节假日工作

如需夜间工作,则须得到政府批准。对于临时性的夜间工作,必须支付25%的奖金。对于连续性或经常性的夜间工作,雇员有权享受相当于10%夜间工作时间的带薪休假时间。此假期必须在一年内休完。如果包括休息时间在内的平均换班时间未超过7个小时,或者如果夜间工作者每周只需工作4个晚上,则雇员无权享受带薪休假形式的补偿。

周日是指周六晚上11点至周日晚上11点之间的时间段。除适用特殊规章的特定领域外,周日工作也必须得到有关当局的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只有8月1日的瑞士国庆节被视为等同于周日。
各州必须宣布至多八个等同于周日的额外节假日。这些节假日必须与法定的公众假期相区别:尽管被视作周日的节假日一般也适用相同规定,但其法律基础由各州或各市自行确定,因此,在周日的细节规定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上一次更新于: 06.11.2009
Osec
瑞士.苏黎世市 Stampfenbachstrasse 街 85 号 邮政专用箱 2407 邮编 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