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和一般合伙
对开展小型商业的个人而言,由自然人拥有的公司(独资或单一所有人的公司)是最受欢迎的法律形式。无论个人是否单独开展商业活动,或者说运营业务或公司,该形式都能合法存在。独资公司的所有人承担企业风险,对其全部私人和公司资产的风险负责。另一方面,公司所有人也拥有决定公司政策的唯一权力。
如果业务运营成功,则公司能方便地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失败,其清算也比其他法律形式更加容易。独资公司不必在商业注册处进行注册,除非其年销售额超过100,000万瑞士法郎。
如果两个或多个自然人遵循标准商业实践共同出资运营业务,这种类型的公司被称为一般合伙。一般合伙公司由各参与方依据合伙协议成立。由于它(如独资公司)并非独特的法律实体,因此无需缴税。税金由单独的合伙人支付。合伙人以各自的资产对合伙形式的任何债务或者义务负有无限共同责任。公司需进行商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