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服务

公司架构

瑞士联邦宪法保护经济自由,允许任何人(包括外国公民)在瑞士开展业务,并因此开办公司或持有某个公司的权益。成立公司无需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无需具备商会或专业协会的成员身份,也无需每年汇报经营业绩。但是,外国公民必须拥有工作和居住许可,才能在瑞士长期开展业务。

瑞士法律承认下列商业实体的类型:合伙制非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有限合伙或一般合伙)和资本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或AG)、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或GmbH))。新出现的“集体投资有限合伙”(KkK)与英语国家常见的“有限合伙”形式相对应。被称为有限两合股份公司(GmbH & Co KG)的法律形式在德国和奥地利很常见,但在瑞士却不存在。约有50%的瑞士公司采用AG和GmbH的法律形式(GmbH的比例正在上升)。

外国公司入驻瑞士所适合的商业实体形式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业务的性质和时间范围、一般法律和税务条款以及管理层的战略目标(总部、生产工厂、销售办事处、财务或服务公司等)。来自外国的公司和个人被允许自行决定适合其业务的法律形式。这需要进行仔细的评估,在此期间税务因素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建议在这一过程初期就聘请熟悉瑞士法律和税务制度的顾问。

在瑞士成立公司有以下基本选择:

  • 成立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设立分支机构
  • 收购瑞士现有的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组建合资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结成参股或不参股的战略联盟

外国公司入驻瑞士最常见的选择是组建子公司(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即AG或GmbH)与分支机构。新出现的集体投资有限合伙公司对风险资本也是颇具吸引力的选择。

在选择商业实体的正确形式时,以下标准非常关键:

  • 资本:组织或注册成立的费用、所需资本和最低资本要求
  • 风险/责任:创业风险越高,或者金融投资越大,就越建议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 独立性:行动的自由可能会受到法律形式的制约
  • 税金:公司或所有者的业务收入和资产将依据不同的法律形式单独或共同征税
  • 社会保障:依据不同的法律形式,某些社保计划是强制性的、自愿性的或者是不存在的
 
上一次更新于: 04.12.2009
Osec
瑞士.苏黎世市 Stampfenbachstrasse 街 85 号 邮政专用箱 2407 邮编 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