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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食品卫生法》(LMV)对必须公布的信息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在食品的外包装或包装前食品的标签上,必须按含量降序列出食品的所有成分。未列入联邦名单的食品必须得到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FOPH)的授权。如果某种成分中转基因物质所占的比例超过1%,那么这种食品就必须获得批准。不允许在产品推广中宣称食品具有某种疗效。具有疗效的产品属于药品,必须获得瑞士医药管理局的授权(参见3.4.2.)。

 
上一次更新于: 0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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